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来源: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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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支持试点地区率先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现就开展2024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重点

(一)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限定为18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包括:

1、大城市周边县城。衡山县、湘阴县、湘乡市、长沙县。

2、专业功能县城。邵东市、临湘市、临武县、祁阳市、溆浦县、桃江县、宁远县、道县、桃源县。

3、农产品主产区县城。临澧县、武冈市。

4、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桑植县、辰溪县、城步县。

(二)支持重点

1、大城市周边县城。重点支持承接邻近大城市的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等疏解转移的相关设施,以及其他有利于实现县城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项目。

2、专业功能县城。重点支持专业市场、技术研发转化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仓储集散回收设施、电商平台等产业配套设施,省际边界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有利于提升县城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的项目。

3、农产品主产区县城。重点支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农贸市场交易棚厅、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及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等县城集聚发展二三产业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吸纳县域内农业转移人口、提升服务“三农”和保障粮食安全支撑能力的项目。

4、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发展项目,市政、文体等公共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有利于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支持具备前期手续完善、具备建设条件、2024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量的项目。优先支持公共效益明显、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和在建项目。采取投资补助方式,投资补助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60%(比照西部县不超过80%),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专项支持范围及重点,坐落于县城或县级市城区,纳入所在县(市)政府印发的县城(县级市城区)城镇化实施方案及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方案,具有较好的试点探索和示范带动效应。

2、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3、项目2024年10月底前可以开工建设,或已开工建设、进展良好且2024年仍有较大实物工作余量,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项目未获得过中央资金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业主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有关规划,有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渠道,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申报材料

1、市(州)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由市(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正文部分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专项投资项目及相关建设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已衔接落实配套资金,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附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2)、项目现场查看表(附件3)。

2、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名称、性质、简介、责任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代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构成、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等。③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和理由。包括建设必要性及意义、对试点探索的支撑作用、纳入实施方案及试点方案情况等。④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金到位证明,可开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许可、规划许可、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证明,已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每个县(市)可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2024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资料报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核。

2、请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指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实地查看项目并对照申报材料要求逐一查漏补缺后,再出具资金申请文件。

3、请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于7月10日下班前,将投资计划正式申请文件和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hnfgwghc@126.com。

联系电话:0731—89990980

附件:1.2024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试点建设专项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函

3.项目现场查看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2、3.doc